新加坡的加密貨幣和區塊鏈項目的監管由中央銀行MAS(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完成。根據MAS董事總經理的說法,這家銀行歡迎加密貨幣,而不是對其進行監管,而是對涉及它們的潛在風險活動進行監管。即使MAS基本上在新加坡執行了大多數加密法規,它也只能發布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指南:“本指南的內容并不詳盡,沒有法律效力,也不修改或取代任何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要求。 ”。盡管如此,金管局仍被官方認可為證券和交易所管理局。
盡管新加坡沒有這樣的加密法,但許多項目(例如ICO和加密交易所)必須遵守《證券與期貨法》(SFA),因為在該國,加密代幣通常被視為證券。根據它,交易所必須被批準并支付年費。
如果一家公司要在新加坡啟動一個加密貨幣項目,除了上述義務外,還需要有一個特定的管理結構,其中包括首席執行官,董事長和董事會,必須至少有四個委員會,分別負責任命,審計,解決沖突和薪水。
新加坡數字貨幣稅收政策:
新加坡對加密貨幣項目的稅收被認為是輕微的,并取決于業務類型以及現金流量。如果您收到加密貨幣收入,則應繳納的所得稅為0%(如果您的收入低于每年20,000美元)至22%(如果收入超過每年320,000美元)。損失和資本收益不征稅。后者意味著在新加坡,貿易和長期投資在稅收方面被區別對待。如果您購買并持有加密貨幣,則不必納稅。如果您定期進行交易,則可以。還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某些消息來源,如果在游戲行業中使用加密貨幣,則在該國免稅。綜上所述,不對加密貨幣本身征稅,但適用所得稅。
新加波交易所義務內容:
1、通知管理局有關其運作的主要信息的任何變化
2、有效地管理風險
3、記錄交易
4、定期向管理局報告
5、在需要時協助管理局
6、對用戶信息和員工保密,除非管理局或法院命令另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