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MSO簡介
香港MSO牌照是金錢服務經營者的簡稱,香港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也稱香港海關牌照,是由香港海關總署金錢服務監理科依據2012年擬定的《打擊洗錢及資金籌集(金融機構)條例草案》制定并頒發的合規牌照,“經營者”是指在港經營貨幣兌換服務或匯款服務的個人或(企業)機構。這一牌照及其立法賦予監管機構適當的監管及執法權力和制定有關罰則,作為改善、加強適用于金融機構打擊洗錢制度,使之與國際統一標準接軌,對于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有至為重要的作用。
※香港MSO優勢
1. 穩定的聲譽
2. 外國的收入沒有企業所得稅
3. 對利息,股息和使用費不征收預扣稅
4. 沒有要求維持當地的辦公室
5. 沒有要求香港居民雇員
6. 香港對外國投資沒有限制,也沒有外匯管制
※香港MSO 申請資料
1、申請公司的注冊證書(CI)原件
2、申請公司的商業登記證(BR)原件
3、申請公司董事以及股東的身份證或者護照清晰掃描件
4、申請公司董事以及股東的旅行證件(港澳通行證)清晰掃描件
5、申請公司的公司章程兩份;
6、申請公司公司賬戶資料一份,能準確體現公司賬戶名稱以及賬戶號碼的。
7、公司業務說明書。
※香港MSO注意事項
一、牌照的有效期為兩年。持牌人須在牌照期滿前45日或之前遞交續牌申請
二、如果未能成功申請牌照, 所繳費用不會獲得退還
三、持牌人需向關長具報以下詳情改變:
1.業務/法團名稱的改變
2.金錢服務業務的性質的改變
3.主要(通訊)地址的改變
4.聯絡資料的改變
5.營業地址資料的改變
6.營業地址的電話及傳真號碼的改變
7.在營業地址經營的其他業務的資料的改變
8.住宅營業地址的占用人的改變
9.獨資經營著/合伙人/董事/終擁有人的詳情的改變
10.合伙人/董事/終擁有人的改變
11.獨資經營著/合伙人/董事/終擁有人的適當人選身份的改變
12.用以經營金錢服務業務的銀行賬戶的改變